安全规则

在射击场和射击馆进行训练时


  • 每个射手个人负责在训练和比赛期间遵守安全规则。参与者必须执行所有训练和比赛官员的指示。

  • 处于药物或酒精醉酒状态的射手不得参加训练和比赛,并将被请出射击场(射击馆)。

  • 在不进行练习时,所有武器,包括射手个人拥有的武器,必须存放在枪套内,移除弹匣,或存放在枪袋、枪盒或箱子里。只有在练习时,按照教练的指令或在安全区内,才能从枪套、枪袋中取出武器,并将其准备为可使用状态。

  • 当目标区域内突然出现人员或动物时,所有射手必须立即停止射击,或根据教练的指令“停止射击”、“卸弹”自行停止射击。

  • 只有在教练的指令下,才能上膛或卸弹。没有进行练习时,武器应保持空膛状态。

  • 所有与武器相关的操作必须在教练的指令下进行。完成练习或根据教练的指令“停止射击”、“卸弹”后,射手必须立即停止射击并卸除武器的子弹;并将武器交给教练进行空膛检查。

  • ·携带枪支时,枪栓必须打开,或者必须插入安全标志旗,或者将武器放入枪套中。

  • 在任何情况下,射手不得携带已上膛的武器离开练习场!

  • 在射击场(射击馆)内禁止以下行为:

- 使用故障武器进行射击;

- 在瞄准靶标或其他物体时,除安全区外,不得将武器指向任何地方;

- 在进行任何与武器相关的操作时,武器不得转动超过90°(射击场)或45°(射击馆);

- 不得将已上膛或空膛的武器随意放置;

- 不得将武器无人看管,也不得在没有教练(裁判)允许的情况下接触或拿起武器;

- 不得将已上膛的武器带离射击位置;

- 不得对与练习无关的物体(如设备、装饰、靶位上方等)开火。

  • 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射手必须严格遵循教练、裁判或比赛主任的指示。

  • 在射手行为不当、不执行指令或要求的情况下,教练应立即通知管理员。关于是否允许射手继续参加训练或将其请出射击场的决定由管理员做出。

  • 每个射手必须遵守实战射击守则:

- 我将始终把武器当作已上膛的武器来处理;

- 我绝不会把武器指向我不打算射击的地方;

- 在射击之前,我会始终检查目标前后情况;

- 我绝不会用手指触碰扳机,直到枪口指向目标。